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通知前言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退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退费条件年5月7日至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曾在我院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我院评估确定后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予退费。02退费时限退费工作自年3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03退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6:30
注:16:30-17:00为我院内部退费对账时间。
04退费需携带证明材料经我院评估后确定可退费的核酸检测费用,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办理退费。另外,在我院进行医院住院者,医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其1名陪伴家属医院发放的陪伴证明。05退费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本次退费以电话预约方式,分时段进行退费,感谢您的配合!
退费流程预约取号退费预约咨询电话
;预约时间2月28日起,每天08:00-16:30
取号地点住院大厅导医服务台
退费地点住院楼一楼住院处退费窗口
主编丨裴向前
责编丨王鑫
编辑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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