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食疗文化周二知识篇中医药膳学的

时间:2017/12/13 9:38:30 来源:中医_中医偏方_中医养生偏方 作者:佚名

药膳的配伍,是指运用中医基础理论和药膳学理论,在对机体状态清楚认识的前提下,将两种以上的药膳按一定原则配合运用,以达到增强效能的目的。药膳的配伍是辩证施膳的最终表现,其效能决定于药膳辩证的正确与否。

一、药膳配伍原则(请见上篇,年12月27日)

二、药膳配伍的选料方法(请见中篇,年1月3日)

三、药膳配伍的禁忌

由于药膳是具有治疗效应的食品,因而一种药膳多半只能适应与辨证相应的机体状态,应正确辨证与施膳。因此,配伍就必须注意其禁忌。

药膳毕竟是一种疗效性的膳食,应在辨证指导下运用,不可混同寻常餐食随意长期进食。如,“附片炖狗肉”为补阳药膳,适应于肾阳不足,四肢欠温的病证,若心烦失眠、目赤眼胀、虚热盗汗等具有阴虚特点的人则不宜进食。

(一)尽量避免相恶相反

相恶、相反是药物配伍中的“七情”内容。一种药物能降低另一种药物功效的称“相恶”,两种药物相配合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为“相反”。

由于每款药膳所用药物本就不多,常在二三味左右,故必须十分强调药物所承担的主要功效,不能允许相恶、相反的原料配伍,从而使药膳功能丧失。

不宜同时食用作用相恶的药膳,如人参恶萝卜。因为萝卜能耗气降气,减弱人参补气功效,为此不能将这两种原料同时配伍组合。

至于作用相反的药物,则更不容许在药膳中出现,因此,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应当列为药膳的禁忌。

还有一些传统的药膳禁忌,如猪肉反乌梅、桔梗,狗肉恶葱,羊肉忌南瓜,鳖肉忌苋菜,鸡蛋、螃蟹忌柿、荆芥,蜂蜜忌葱等。

现代科学的认知,如胡萝卜、黄瓜等含分解维生素C的成分,不宜与白萝卜、旱芹等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配伍;牛奶等含钙高的食物不宜与菠菜、紫草等含草酸多的食物配伍,这些都可作为药膳配伍禁忌的参考。

(二)身体状态特殊时注意药食宜忌

不同的体质应用不同的药膳,这属于辨证范围,如阴虚内热者不宜温阳助火。

某些特殊的身体状态,如女性的经期、孕期,属于正常的生理变化,此时要注意中药的“妊娠禁忌”及经期用药原则。

至于一些基本原则,如“产前不宜热,产后不宜凉”,在疾病状态下或可以治病为主,不必十分顾及这一训诫;但在正常状态下,这种原则应尽量遵循,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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