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现将我院就诊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院所有门诊、病区正常开放。
二、急诊24小时接诊(急救)
三、就诊人员(除急诊患者和陪护外)均需持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尽快进行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并进行信息登记后,可以正常就诊。(耳鼻喉科、口腔科就诊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预约就诊)
四、医院大门口和急诊入口处设置预检分诊点,核查身份证,扫描健康码、体温测量、接受流行病学调查。
五、体温≥37.3℃;14天内有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居住史,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发热、咽痛、咳嗽、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健康码是黄码或红码的,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非必要不陪同(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患者可安排1名家属陪同)。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医院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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