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中医养生机构凭什么由卫生监管?法律依据何在?
中医养生(包括一些利用中医理论产后康复,养发生发等)不是医疗活动,不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不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规定,理应由工商负责监管。
中医养生机构让卫生监管,法律依据何在?!!!
石滨:主任医师
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
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