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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西方医学对中医并无偏见,所有医疗被承认都要通过双盲实验,通过了人家就承认你,通不过你那一套就是骗术。中医在国内吹的天花乱坠,至今无法通过双盲实验。
什么是双盲实验?
所谓双盲是科学方法的一种,目的是避免研究结果受安慰剂效应或观察者偏向所影响。在各种科学研究领域中,从医学、食品、心理到社会科学及法证都有使用双盲方法进行实验。 双盲试验通常在试验对象为人类时使用,目的是避免试验的对象或进行试验的人员的主观偏向影响实验的结果,通常双盲试验得出的结果会更为严谨。 在双盲试验中,受试验的对象及研究人员并不知道哪些对象属于对照组,哪些属于实验组。只有在所有资料都收集及分析过之后,研究人员才会知道实验对象所属组别。 在药物测试中经常使用双盲测试。病人被随机编入对照组及实验组。对照组被给予安慰剂,而实验组给予真正药物。无论是病人或观察病人的实验人员都不知道谁得到真正的药物,直至研究结束为止。不过部份的试验会较难做成双盲,例如:如果治疗效果非常显著,或治疗的副作用非常明显,实验人员便可能猜想到哪组是对照。 简单讲,中医中药因为无法通过双盲试验,所以西方医学界认定中医其实是通过各种暗示来影响病人,宽慰病人,并不能起到真正治疗疾病的作用。
FDA,也就是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U.S.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它是国际医疗审核权威机构,由美国国会即联邦政府授权,专门从事食品与药品管理的最高执法机关。FDA是一个由医生、律师、微生物学家、药理学家、化学家和统计学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致力于保护、促进和提高国民健康的政府卫生管制的监控机构。 通过FDA认证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具对人体是确保安全而有效的。在美国等近百个国家,只有通过了FDA认可的材料、器械和技术才能进行商业化临床应用。 中医中药只要通过了FDA的双盲实验,人家就准许你在在美国合法行医和卖药,FDA才不管你是哪个国家,哪个人发明的药物,所有药物和疗法只要通过了双盲实验,人家就承认你,就准许你合法行医与销售。
言归正传。
1.双盲实验的哲学基础。
双盲试验更全面的称呼是: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它是世界公认的评估某一种治疗是否有效的最佳、最可靠的医学研究模式。一种治疗在未经合理设计、拥有足够样本的双盲试验验证之前,是不能断言该治疗的有效性的。
这是“方氏科学”最全面的对双盲实验的概括了。也是前文中所指“必要”性地位的最清晰表述。美中不足的是怎么老是有“世界公认”这样的词汇,与“方氏科学”的科学定义很不协调。好在他很会避让,我也就只能“承认”了吧,不然又能奈他如何呢。也不太明白,科学的必要条件仅仅只是“最”的说法,似乎科学标准也是一个有刻度的标尺,从伪科学到科学之间是平滑或者分级过渡的,所以才会有“最”的最高比较级的表述,与后一半的必要性条件的表述似有矛盾。
双盲实验的哲学基础源于休谟的哲学思想。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e,-76)认为,我们从来没有亲身体验或者亲眼证实过因果连接关系本身,我们看到的永远是两个相继发生的现象,所以一切因果关系都是值得怀疑的。举个例子,公鸡叫了,太阳升起。这两个事件同样是相继发生,但是公鸡叫并不是太阳升起的原因。休谟提出,一切因果关系都应该重新审视。
1789年,在法国的巴黎学派,以PierreLouis为代表的医生掀起一次医学革命。他们主张治疗不能依据传统古典理论和盲从权威,而是要观察事实做出推理和决策。Louis第一次引入“对照组”的概念,发现当时广为流行的放血疗法和吐酒石其实并无疗效,发出了循证医学的先声。(以上摘自百度搜索结果,经过多处印证,取上面两段。)
休谟给自己提出任务:应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直接剖析人性本身,以便建立一个精神哲学的体系。而作为这个体系的基础的“人性”本身,他认为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理智和情感。他对“理智”的研究是关于认识论问题的论述。(摘自《休谟,D.DavidHume(~)》)
18世纪的工业革命直接导致的思想变革中,休谟对当时启蒙时代认为“科学观测只有由那些在受过良好教育的和对实验完全了解的科学家进行才能产生可观的结果”观点提出了挑战,认为“科学的哲学研究法是实验和观察的方法”,并且认为“单独一次经验并不足以形成因果观念,只有当类似的现象多次重复或经常集合在一起,并从而在人的心灵上产生习惯性的影响时,才能形成这种观念。”
休谟将认识归结于人的观念,认为因果关系的联系只在于“心”。而他对“人性”本身的研究则最终得出“科学并不是确定的”,“确定性只能在宗教极端主义者那里才能找到”。这正是“方氏科学”的标准中第三条“科学理论必须是能够被证伪的,不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的哲学来源。不能被证伪的是宗教。说到这里,插入一个推理(在我的回帖中使用过,在这里引用过来):“假设A是科学的,那么A必须能够被证伪,将来某一天,A被证伪,所以A是伪科学,不论这一天有多远都不能否认A是伪科学的事实。”根据“方氏科学”标准的第一条,他还是能自圆其说的,只不过他再圆,我们已经知道,“方氏科学”不过是一系列不断修正的伪科学的集合,所以这一条讨论到此为止。
由于休谟强调实验与观察是科学的唯一途径,所以这奠定了近现代西方科学家的科学方法论,对现代西方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律,道德等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同时,源于“因果关系在于心”的认识论,而他对“人性”的不放心,提出一次经验不够,要多次,所以就产生了统计学对科学实验的唯一验证作用的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哲学基础上,设计出了双盲实验。
其核心作用就是要通过一个对照系统,让系统里的两个对立面互相都不知道。这样对照出来就去掉了“因果关系在于心”中“人性”对于实验与观察的影响,从而得出一个不能被任何现实世界中的人左右的,客观的“心”中的观念,这就是休谟的“科学结论”。因为休谟认为一次经验不够,所以必须多次,进行统计误差修正等等。
但是休谟说了“科学并不是确定的”,所以这个“科学结论”当然也是不确定的。因此将来有一天,FDA双盲验证过以后的药品被宣布撤消时,它就只是“科学并不是确定的”结果,并不表示这个药品“当时”“不科学”。至于这一天有多远,FDA并不关心。
这个神圣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反证”了中医上千年的药是不科学的。原因有二。第一,它没有“严格”地双盲过(中国药品临床实验管理规范只管新药,不管旧药,更不管上千年的药)。第二,不能被“证伪”(它活得太久,太确定了)。
2.实验的设计原理。
双盲实验只是规定了实验的原则,具体的实验方案得在这个原则指导下设计。在药品临床实验中的全名叫: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实验。所谓设盲水平指的是对实验参与者隐藏实验信息的程度。分为单盲,实验者掌握全部信息,被实验者完全不知道。双盲,实验者也不知道实验的设计安排,被实验者也不知道,设计安排由第三方来负责和主持。三盲,实验者,被实验者,实验主持者都不知道被实验的药品如何安排,由更隐蔽的系统随机进行,只有统计分析结果出来才知道实验的安排。
双盲实验的设计与实施,以及所有新药品的其它各种实验室都必须遵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该宣言叫《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临床实验就是直接用于人体的医学实验,更不能够违背宣言。
其中有几条底线。第一:除了列明的药品种类外,不得对健康人群进行试验。第二:病人的健康必须首先考虑。
说完了原则,简单说明一下试验的实施。样本选择,是与试验药品存在直接治疗关系的病人,向病人说明试验的规则,要求病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由随机系统选择给病人的是试验药品还是已经证明无疗效也无害的替代品(外观完全相同)。严格按事先申报的试验方案执行并填写完整的病例观察表,这其中包括检测仪器的原始数据。要求病例数达到统计学原理计算所需要的量。然后再按事先申报的试验结果评价方法进行结果评价,该方法必须符合规范。
这期间病人可以随时退出,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终止试验。整个实验必须在伦理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实验资料存档管理。
这个试验看上去就是个“严格”。因为要求有大样本,因此涉及人群广,所以必须先经过I期临床试验。也就是经过了实验室对化学,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等等的掌握,又经过了I期人体安全性的试验,这才能够进行这个要求有充分的病例的双盲实验,再经过严谨的统计学分析,最后才能确定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对应的剂量。这才叫科学。
且慢。
按这套流程走下来。
第一,如何区分接受试验的病人,这样的病人还得有足够的量,还要能集中在一个时间区段内进行,保证一直在严格的监管下采集的数据才能进行有效的统计学分析。看似严格的程序,那适用的病例不是高发的能行吗?
第二,这样的药品还得能够生产外形,味觉嗅觉一样的,并且是严格证明无毒无副作用的代替品的才能起到参照的作用,那代替品不也得先得到“严格”的临床试验吗?新旧药替换时使用此方案倒是方便,但也得是新旧药有以上相似性才行。
第三,既然是一个对照系统,那么药品有了替代品的对照,病例的对照不还得进行分型,才能形成可比性的对照吗?分型之后不也得要求每型都有足够的病例吗?
第四,评价的方法是不是也得先进行“严格”的证明,正确的评价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统计学的分析才有基础?评价方法是不是也得先有试验?或者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百药可用的评价方法?是不是也有点儿包治百病的味道?
第五,在以上的对照系统中,评价方法中,观察的指标有多少,是不是全面,有没有遗漏?有没有微量积累而有害的物质没有被列入观察指标中?有没有病人的不明显的但是有潜伏期的不良作用没有被试验者观察到。存不存在该系统所有观察指标之外的副作用的产生?
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这个系统的适用范围的局限性。并不象“方氏科学”说言,能够一试就灵,一验便知真伪的神奇啊。
3.实验的假设条件。
理想状态下,按照这套实验要求最后能够确定药品适用于何种病例,多少剂量能够有效,多少剂量保证安全。但是由于实验条件的限制,这套系统如果要真正做到“严格”统计,那只有少数种类的药或者疗法能够通过,而且时间跨度将会非常漫长。而现实中,由于药品企业的商业性质,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疗法就更是扯淡。
因此这套系统在现实的应用中,往往是忽略了众多的观察指标,只集中于实验者所关心,而且能够容易通过短期观察收集到的指标中。
所以它是存在潜规则的,那就是隐含假设了这样的逻辑:“这个药或者疗法如果是有效的,安全的,那么对所有适用病人都应该是有效和安全的。这个药或者疗法同样对所有适用病人还得是立竿见影的。”
这个逻辑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它有很强的杀伤力。也正是因为这个杀伤力,才是反中医者死死的抓住不放的原因。
4.实验的适用范围。
我们不得不承认,双盲实验在新药的临床实验中,提供了一个非常客观的评价系统。但是这个系统成立的条件是如此的严格,以至于它不可能是%适用于所有药品的。即使是将这个系统放到一个假设的历史中去考虑,它也不可能%有效。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最终还是通过试验者的观察采集数据,而试验者的观察手段的历史局限性将不可避免的引入未知因素,即使是进行了统计学的分析,但是统计学的分析指标要求有大量的可比性样本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而引入的未知因素可能是非客观因素,也可能是系统外因素,这都将极大的破坏这种可比性,从而最终导致统计学分析的失败。
为了避免这种失败,双盲实验只可能针对极其单一的目的进行。也就是说药品的作用要求单一性或者简单化。比如,降血脂药,作用单一,就是降血脂用的,所以只观察病人血脂有没有降低。而对毒副作用则采用统一的观察指标体系,类似一般的体检。体检本身的历史局限性是非常明显的,所以历史上出现过的剧毒药品(如著名的粉)能够通过这套系统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但是好东西也还是好东西,用对了就对我国的医药事业有助益,扩大了盲从了甚至迷信了就一定会危害我国的医药事业的发展。
5.中国药品临床实验管理规范。
我在这里不可能讲解全套的规范,只将与双盲相关的内容陈述一二。中国药品临床实验管理规范中除了I,II,III期,还规定了IV期。
其中II期作大样本对照实验,测定剂量。III期扩大范围,进一步评价有效性和安全性。IV期是新药上市后的监测,属于长期观察。正是因为前三期的临床试验都存在局限性,为了在实践中确定新药的疗效,以及为了尽可能早的发现新药的不良反应,所以规定IV期“进行广泛的临床应用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
因为在II期中双盲实验的局限性,所以只要求有设盲水平,也就是不一定是双盲,有可能单盲,三盲的对照试验。然而在长期的应用实践中,仍然发现设盲水平的局限性。尤其在中成药的试验中,局限性显露无遗。原因就是在实验的假设条件中提到的,双盲或者设盲的试验操作要求与中医药的作用原理完全不相符。致使中医药界极力反对双盲实验。
6.中医药治疗原理。
中医认为人和宇宙是相通的,处于宇宙中的人始终受到外界的影响中,随四时而动,合四时者而得益,逆四时者而招损。宇宙是一个平衡体,人也是一个平衡体,是为阴阳平衡。当人体的平衡被打破时,身体就会出问题,人自身有一定的能力去恢复,是为正气。当人处在致病环境中,平衡将会受到侵扰,是为邪气。中医的治疗讲简单了就是扶正气而驱邪气,调理平衡。
由于中医理论采用古代朴素辩证唯物哲学阴阳五行学说,为现代科学技术所不能理解。因此中医治疗过程与现代以西方医学科技为主的手段难以对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和掌握。中医理论对脏器的描述多为抽象描述,与西方医学解剖上的人体器官有联系,但是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中医理论中描写脏器的功能作用往往令西医感到一头雾水。由于中医诊断治疗过程上天入地,讲天文地理气象,给缺乏全局观的西医以及迷信现代科技的人以玄学巫术的感觉。
其实中医治疗过程用现代人的语言也很好理解。人生活在环境中,长期的进化使人类适应一定的生活环境。可是当这些生活环境的变化超出了人类的适应能力,将会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影响。表现出来各种症状,这些症状有急性有慢性。中医讲治标治本,一是快速消除症状,一是找到致病环境的变化,并修正这种变化,或者使用一定手段使人适应这种变化。
中医向来有医术评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对庸医的形象描述。因为他只会把看得见的症状消除掉,却不会去排除致病因素,所以反复势在必然。病人看病时,如果很快治好了当然高兴,可是复发才是最让病人烦恼的事。也是产生怀疑的根源。因此中医故事中说名医能手到病除者非上上者。比手到病除的名医更高明的是治病于初发,能看出有病,只是症状还没有发展到寻常人可感可知的地步,他就已经发现了,并且将病人治愈。因为总治于病始发,所以给人感觉只能治小病,大病则未必,难成名医。而这还不是上上者,上上者治于未病。病之未发而已治愈,世俗不以为医,何以成名。
为什么中医提出治未病来,因为中医是将人放在环境中来全面观察的。当观察到环境的变化将打破人的平衡时,即看到邪气可能会入侵。如果任其发展,当邪气积累到一定程度人就生病了,再到一定程序就显现症状发作了。所以治未病就是及早发现邪气的入侵,及早消除之。而人体正气足以抵御邪气时还不会生病,所以在发展到正不能压邪之前驱逐邪气就是治未病。
然而未病或者初病毕竟都是难以观察和发现的,为什么不等到发病了再去治呢?生病谁也不希望,并且发展到可见症状时,必然对身体造成损伤,甚至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最可怕的是很多病到症状显现时,人类已经束手无策,如晚期癌症。所以医者追求治于未病方是人性的关怀,是真善。
西医鼓励人们多作体检道理也是一样。但是西医的体检从提出时的出发点就已经比中医落后了。因为它最多只能发现初病。而且它难以寻找致病因素。
7.哪些中医药可完全适用双盲实验进行检验。
说完中医的治疗原理以及双盲实验的局限性,是不是中医药都不能进行双盲实验呢?
双盲实验是好东西,这个方法有其合理性。中医历史上也不乏类似的应用。在比拼医术时,医家之间也会设计诸如此类的比拼方案。
如果排除掉现代医学水平的限制加诸双盲实验的隐含假设条件,双盲实验的原理对中医也是大有益处的。但是它固有的局限性(分型与大样本),使得它不可能成为标准,而永远只能是一种参照。
由于双盲实验的评价方法,实验方案,分析方法等由掌握话语权的西方规则所限制,使得双盲实验不可能按照中医的治疗规则来进行对照。如果将中西医进行对照,则过程的不一样,参照的内容将只能是治疗的最终结果。可是中医是一整套的医药合一治疗方案,而西药只是单一指标的评定,这就导致中西医对照的基础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西医还在寻找病症,中医已经在寻找病因。西医还在治标上,中医早已经治本。西医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手术,中医在这方面没落了。
完全适用双盲实验的也就是西医也可以一用的中药成份吧,也就是按照西药要求制作的中成药。因为既然按照西药要求制作,中医药中其它成份已经被当成无效成份剔除,或者一些成份被夸大成“真正”的有效成份而得到突出。如此制作的药,将难免狼虎药性的副作用被放大。如此制作的药使用方法已经和西药一样,虽然包装上还写着中医药理名词,但是已经放弃了中医的治疗理论。其副作用没有了其它成份的压制,没有了使用过程中中医理论对其修正调节,其结果谁也无法给出解释。对中医,它不算中药,对西医,它是全新的药品,那就用双盲实验来进行“全新”的分析吧。
8.哪些中医药完全不适用双盲实验进行检验。
中医,始终是医药合一的全套治疗方案。虽然按照中医理论,古法制作的中成药可以自由买卖,自行使用。虽然小疾也可以用一两种中成药随手治愈。但是中医并不主张病人自行用药。
可是,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许多并非医者却能大谈医理,自行制药,且用药合理,疗效不错。原因在于中医使用的阴阳五行学说在古代其实就是寻常百姓的正常思维逻辑。久病成医者实为常与医者接触以及常在自身体验各种药性,医理又合于自身的思维逻辑。识药而知理,成医也不足为怪。
从中医的视角,可用以为药者,其实万物而皆有其用。但是只有显著药理学作用的,称为药材。而药材则不仅是其中可称量的化学成份,由于不可称量的成份作用被中医发现,所以材料的采集与制作环节更有决定性作用。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中医材料的名称上有季节,制法等等内容。如霜桑叶。由于其成份小到现代技术无法称量,如此中药如按西药制法很难保证其药性符合中医的要求。
中医治疗不仅需要环境的,节气的,时辰的配合,有时还要有病人心理的配合,或者医者使用其它手段调节病人的心理以进行配合。如果不按照中医辩证的方案使用中药,则中药无法发挥作用。
恰恰在双盲实验中,要排除的正是这种中医治疗过程中的所有这些关键环节。更由于现代双盲实验的设计完全遵照西医的规范和理念进行,试验的操作过程就完全可能阻断了中药的作用,试验如果干扰了试验对象的作用,那么试验的结果将是错误的。
这跟测量不能改变被测量物体是一个道理。现代物理中量子的不可测原理也一样,不过这也正是休谟的追随者们或者进行抨击,或者修正自身牵强附会的对象。
9.双盲实验下的中医西化。
强行对中成药进行双盲实验,其实质就是要将中医药变为西医药。中药西制也许增加了疗效但也增加了副作用,名称则沿用中医药名,副作用就可算在中医头上,这就是扼杀中医药发展的逻辑陷阱。
这就是欧美为保护其弱小的西医,逼迫中国按照其规则,制定所谓的国际标准的核心目的。
中医药虽然目前只能以营养品进入西方世界,但是其显著作用已经大有压迫西医药的趋势。西方世界在享受中医药的利益中,已经明显感觉西医药的局限性与毒副作用。所以其掌握行政资源的利益团体才会如此忌讳中医药在西方世界的发展。
如果为了商业利益,为了打入欧美市场而进行中医西化,损害的将不仅是中医药在西方世界的信用。更由于商业利益的引导作用,会伤害中医药在中国的发展。而这种商业利益的全球化作用,必然最终反过来扼杀中医。
10.双盲实验无视中医科学的历史性。
由于双盲实验看上去很美的外表,很容易让人上当。西医对其历史上的药物进行双盲实验本来也符合西医的治疗原理,但是由于双盲实验的局限性,国际上的共识也是对历史证明有效的药品不必进行双盲实验。
但是“方氏科学”以其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却要抓住这根稻草,对中医古方进行攻击,否定古代案例的存在。运用休谟的科学哲学观,否定中医科学的历史作用。
为了证明其正当性,他能抓住的案例,除了西方早已经摒弃的放血疗法,其它的怕是也不多。粉因为是双盲实验后出现的失败案例,他除了辩解是不敢用作案例的。
但是利用休谟的不可知论哲学观,他本可以怀疑一切,包括现代人类的全部科学成果。所以在将休谟的哲学观奉为科学至尊的同时,他也很聪明的只用来否定中医学科的历史性。而有意忽视了休谟哲学同理可用于现代西方医药学,更不敢用于现代西方的其它科学。一来可以避免进入休谟不可知论将导出的悖论,二来他不敢四面树敌,三来其目的本来就只针对我中医而来。
11.双盲实验赤裸裸地反对中医核心理论。
前面的论述,已经知道双盲实验从根本上否定中医核心理论。其实验方案根本排除了中医治疗的机理。
同样地,为了说明其否定中医的正当性,他只能奉出休谟,他不敢触碰马克思。他利用了休谟和奥卡姆制定了科学三标准,却不敢在辩证法上深入讨论。因为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否定阴阳五行学说的科学性,就是要将阴阳五行学说打入迷信的行列。就是要利用现代人对现代科学技术的迷信,与现代科学技术对阴阳五行学说的无知来彻底否定阴阳五行学说。
他的武器也不少,但是最重量级也就是看上去很美的双盲实验。
因为双盲实验赤裸裸地反对中医核心理论,所以他要使用挑衅的口吻诱骗中医药进行双盲实验。如果双盲实验按照中医的治疗理论进行对照实验,倒也不失为好方法。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在此,所以他要的就是按照西方标准下“严格”进行的双盲实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将中医药全面西化。
否定对方,最严谨的逻辑就是从对方的理论出发,引出对方的矛盾。可是“方氏科学”标准的第三条,经过六步就可以引出矛盾。因此他是不会使用这样自然的逻辑的。他只能用“我不能理解你,所以你是不科学的”这样的逻辑来否定中医理论。
纵观“方氏科学”否定中医的论述,无一不是论述到中医不符合休谟的科学哲学观而结论。他也不敢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或者他根本就是否定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就在于他无法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只能用休谟的“科学是不确定的”,“一次经验不足够”来进行诡辩。说中医历史的实践是“乱糟糟的实践”,不能满足他的“严格”要求。
12.打破双盲实验的美丽外衣。
然而要使中医药符合现代人的理解,为现代人所接受。破除科学主义,也就是不迷信现代科学技术是第一要务。
科学的定义由于范畴的不确定而产生了不同的理解,科学主义者利用了这种不同理解,将真理等同于现代科学技术。让人以为现代科学技术就是真理,不相信现代科学技术就是愚昧无知。所有理论都必须经过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科学实验才能够证明,这就是迷信现代科学技术。混淆了科学,现代科学技术,真理的概念,以混乱的逻辑迷惑人们。
相信科学,树立科学观,但不是迷信现代科学技术。这就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相信科学,树立科学观,其追求的是“真理”,而不是科学技术。任何历史上的科学技术都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并非绝对的真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将不断的接近真理,所以相信科学的同时,合理的对现代科学技术提出质疑才是正确的科学观。
双盲实验本身就是一个还在发展中的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它身上根本没有能够使它成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外衣。它的种种局限性不仅源于其哲学基础,更源于统计学本身的历史局限性。
同理,中医所依据的阴阳五行学说也有它的局限性。由于人们对中医药认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中医药也存在尚未掌握的毒副作用,这都是正常的。
在中医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医药的毒副作用被夸大解读,是其最大障碍。应该正视世界范围内中医药毒副作用的案例,研究其产生的根源。而不是默认甚至直接指责是中医的错。环境的不同,人种的不同,对药物的敏感度不同,都会导致中成药作用的差异。更由于制药方法的不同,此中药还是不是彼中药也是有待考证的。中医的国际化要正确处理这些案例的同时,还要找出真正的原因才能够重树中医药的国际信用。
指望双盲实验能够还中医药一个清白那是缘木求鱼。为了满足商业利益,按照西方的要求进行中医药的国际化,更是拔苗助长的自杀行为。
中医药暂时得不到世界认可不是大问题。历史地,辩证地,实践地看待中医药才是正确的出路。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历史的,国际的实践才是能够最终检验中医药的唯一标准。国际认可中医药的进程将随着中外交流而得到推进,保持对中医药的研究,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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