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业务发展需求
经院党委会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医院
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1、招聘学科带头人2-3名(含影像、心肺、放射等学科)、临床医生、中医医生、中西结合医生若干名,外科专业、内科专业、儿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等不限;
2、招聘影像诊断医生2名、放射科医生2名、麻醉医生2名、病理医生1名、检验医师1名。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为医疗类全日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二本及以上,研究生和规培生优先考虑;
4、取得执业医师证中级以上职称,男40岁以内、女35岁以内;副高及以上,男45岁以内、女40岁以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3、取得“规培合格证”者(简称“规培生”);4、取得研究生学历者;5、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岁以内,女45岁以内;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三、报名时间常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和笔试。
四、试用期1、研究生、规培生试用期一个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为3个月;
3、其他获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4、经考核优秀可提前转正。
五、聘用待遇(一)工资待遇:
1、研究生试用期工资元/月,转正后纳入绩效考核;2、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医师试用期元/月;3、安家费:一次性给予规培生安家费6—8万元,研究生8—10万元;4、试用期结束,经考试合格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体系核算工资。5、其他待遇:1、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获聘者缴纳“五险一金”;2、安心工作且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进修、给予编制、入党、提干等。六、联系方式1、医院